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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我区公租房申请申报完成阶段性工作

2018-05-31

  为切实做好我区2018年度住房保障工作,3月23日,区住宅办向各镇、街道、管委下发了通知,积极组织开展公租房申请申报工作。   

  本次继续面向城镇户籍家庭实施常态化申请受理模式,

  按照《即墨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办法》相关规定,为方便群众,提高效率,群众申请我区公共租赁住房,均到其户籍所在镇、街道(管委)申请,并对其完成初审、公示,无异议后,由各镇、街道(管委)集中将相关资料报区住宅办。

  目前,各镇街对前期已受理的申请审核档案已完成初审上报工作。区住宅办正在对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并会同区房产、民政、国土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已申请材料进行联合审核,对审核未通过的,将通知镇、街道(管委),并要求反馈到申请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