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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

2018-03-27

关于做好2018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

 

 

各镇、各街道办事处、田横岛省级旅游度假区、青岛蓝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通济新经济区社会事务办:

   2018年清明节即将到来,为全面做好清明节祭扫服务保障工作,努力营造平安、便利、文明、和谐的节日祭扫氛围,近日,民政部召开了清明节祭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山东省民政厅下发了《关于做好2018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鲁民函〔2018〕74号),各级对做好清明节祭扫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做好清明节祭扫安全保障工作,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安宁和社会管理的正常秩序。为确保广大群众祭扫活动平安、和谐、有序进行,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意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祭扫工作安全有序。现就做好2018年清明节祭扫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安全意识,

各镇(街道)要成立清明节工作办公室,制定本辖区、本单位祭扫工作的预案、工作部署和检查落实方案,正确应对有关情况,及时处理出现的问题,确保祭扫活动安全、有序进行。要按照安全要求,结合殡葬服务管理机构和祭扫工作的特点,深入检查和整治消防安全、交通安全、设施安全、服务安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把清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摆到重要位置,确保安全保障工作不走过场、不挂空档、不留死角、不出问题。

二、 加强重点区域管理,消除安全隐患。

根据本辖区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的特点和安全工作的要求,将辖区内殡仪馆、经营性公墓、大型公益性公墓、大型怀念堂(纪念堂、骨灰堂)和散坟较多的山头作为安全保障的重点区域。确保供电、消防、应急疏散设施设备完好,应急保障工作预案完备,安全保障人力配足到位,将防止火灾和拥挤踩踏等人身伤害事故发生作为工作重点。通过加强源头管理、全程预防,确保清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不出纰漏。为准确掌握工作动态,及时解决有关问题,提高服务保障能力,各镇(街道)要确定1-2处殡葬场所为清明节群众祭扫情况观察点,殡仪馆、仙鹤岭公墓为必选观察点。

各社会事务办要将清明节工作联系人姓名、固定电话、手机及和各观察点名称、观察点联系人及电话于3月28日前上报即墨区民政局社会事务和区划地名办。

三、制定工作预案,落实报告制度。

(一)3月29日至4月9日为清明节祭扫工作时段,各单位要深入组织动员,按照工作预案,落实全员上岗,做好应急值守。

(二)4月5日至7日,将本辖区属地化管理的观察点数据情况汇总后填写《即墨区2018年清明节观察点祭扫情况日报表》,并于当日13:30前通过金宏网发送至即墨区民政局社会事务和区划地名办。

   (三)4月5日至7日,社会事务办主任和观察点联系人手机必须保持24小时开通。

(四)清明节祭扫工作时段如遇紧急情况要及时上报。

四、宣传移风易俗,倡导文明祭扫。

各单位要在做好祭扫安全保障工作的同时,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殡葬改革的重大意义和积极作用,努力营造文明低碳、生态环保祭扫的良好舆论氛围。要宣传引导群众充分认识殡葬改革在提升生态文明水平、建设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引导人民群众树立移风易俗、生态环保、文明节俭的祭扫新风尚。加强对公益性公墓的管理,坚决杜绝公益性公墓对外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