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首页 > 信息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关于印发《青岛市即墨区职业健康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8-05-05

 

青岛市即墨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青岛市即墨区职业健康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功能区:

为认真贯彻落实青安监〔2018〕98号文件精神,全面推进我区职业健康领域专项整治行动落到实处,经研究,制定《青岛市即墨区职业健康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有关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青岛市即墨区职业健康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青岛市即墨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5月3日

 

 

 

 

附件

青岛市即墨区职业健康领域专项

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青安监〔2018〕98号文件精神,全面推进我区职业健康领域专项整治行动落到实处,突出以粉尘和化学毒物整治为重点,严厉打击职业健康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督促企业依法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主体责任,维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改善工作场所作业环境,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为营造良好社会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强化企业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主体责任为核心,大力加强职业健康执法检查力度,依法查处各类职业健康领域严重违法行为,牢固树立“职业病危害浓度(强度)超标就是隐患”的理念,通过改进工艺、完善防护设施,使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符合法规标准的要求,进一步保护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益,坚决遏制群体性职业病危害事件发生。

二、主要内容

在全面检查企业依法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主体责任的基础上,加强对非煤矿山、化工、金属冶炼、水泥、陶瓷、耐火材料、汽车制造、木质家具、木材加工、制鞋行业领域以及存在放射性危害的重点企业进行综合整治,围绕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和职业病隐患排查治理、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严重超标、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卫生培训、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项目申报等内容开展检查。通过专项治理,使新发职业病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到90%以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率达到90%以上;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率达到95%以上;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职业健康培训率达到100%;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职业健康培训率达到90%以上。

三、方法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从2018年5月起至6月28日结束,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5日前)。结合整治行动的主要内容,制定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方案,突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

(二)执法检查阶段(5月6日-6月20日)。根据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以排查风险隐患、问题整改为主线,广泛发动、全力做好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生产性单位摸排工作,在2017年度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底数核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对所属辖区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企业进行摸底排查,做到三个对照:一是对照申报系统上报企业底数,二是对照职业病信息管理系统注册底数,三是对照区局网格化企业底数重新进行摸底,建立企业名单、危害因素名单、接害人员名单等台账,重点区域要做到体检、检测都到位,结合安全生产双体系建设,并通过职业病防治系统对辖区的职业危害风险点、隐患点、职业危害超标点进行登记造册,并按照系统形成风险点进行告知和严格管控措施,做到每一个工作岗位都要通过职业病防治系统进行分级,掌握风险级别;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执法程序规定》、《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手册》以及《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监督检查重点事项表(2017版 试行)》等规定,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重点执法对象的监督检查,形成闭环管理。

(三)总结阶段(6月21日-6月28日)。各部门单位要全面深入总结整治经验,重点是要查找问题和不足,制定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建立长效职业健康监管机制,于6月28日前将专项整治行动总结报告报送区安监局四中队。

四、工作要求

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这次活动,精心组织,明确责任,细化措施,抓好落实。将专项整治行动与日常监督检查、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全面加强职业健康执法工作,保护劳动者生命健康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