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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发布日期?018-05-11

  为进一步加强护林防火工作,规范灵山民俗文化山会秩序,保障青岛市重大活动。根据即墨区委区政府关于全区森林防火和安全生产有关文件要求以及保障青岛市重大活动的有关规定,现就2018年灵山民俗文化山会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严禁携带燃放烟花爆竹,严禁携带火种,严禁在灵山风景区范围内及其周边区域烧香纸(可在规定区域香炉内上香)?/p>

  二、严禁私自销售经营摊位,严禁在灵山山上?09省道及周边区域道路两侧摆摊经营?/p>

  三、对违反本公告的行为,执法人员将予以制止,并依照相关法规,给予没收商品、罚款等处罚。对于妨碍公务人员依法执法者,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违反本公告造成重大损失者,将交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p>

  四、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nbsp;     

 

  灵山镇人民政?/p>

  2018??0?/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