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蓝谷高新区:河长制工作进展

发布日期: 2018-05-29

  一、强化组织引导,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制定《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河长制”巡查制度》《2018年“清河行动月”活动实施方案》等10余份文件,形成了一套完整的“河长制”工作制度。聘请青岛市水利设计院编制完成辖区内所有河库“一河(库)一策”调查报告及实施方案,为有针对性推进河长制工作提供了科学保障。认真召开“清河行动月”动员大会等工作会议,多次对河库长和河库管理员进行业务培训,进一步强化了河库长和河库管理员责任意识,提高了业务工作水平。在辖区主要路段及各村(社区)悬挂横幅标语60余幅,在各河段安置公示牌,利用IP广播和河长制工作微信群对河长制相关工作进行宣传,营造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氛围。

  二、严格落实责任,建立专业管护队伍。在村庄两委换届后,对部分河库长和河库管理员进行了及时调整。针对原河库管理员管理难度大,工作衔接不畅的问题,依托自来水公司专业化、职业化、市场化相结合的河库管护模式,建立了专业化河库管护队伍,实现了河库管护队伍与河长无缝衔接,可将巡河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加强镇级河长、村级河长巡河力度,对巡河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记录、及时处置,并将处置情况上报区河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河长制工作微信群,附前、中、后对照照片。

  三、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抓好河道整治。扎实开展“清河行动”回头看工作。对遗漏、反弹及新增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落实具体责任人,进行挂牌督办,限期解决。截止到目前,河长制各项工作共投入资金195.9余万元,投入人力1760人次,挖掘机58台次,运输车辆191台次,清理垃圾5450余立方米、土石方1500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