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岛市畜牧兽医局 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青岛市病死牛羊禽兔等动物无害化处理补助实施方案》的通知(青牧字〔2016〕76号)的要求,现将2018年3月25日至2018年6月24日期间,经审核符合补助要求的病死牛羊禽兔无害化处理补贴(公示名单附后)予以公示。
补助标准:1.养殖场(户)每主动上交1头病死奶牛(未投保),给予200元补贴。无害化处理厂每回收1头病死奶牛,给予160元补贴;每处理1头病死奶牛,给予440元补贴。
2.养殖场(户)每主动上交1头病死肉牛,给予100元补贴。无害化处理厂每回收1头病死黄牛,给予80元补贴;每处理1头病死黄牛,给予220元补贴。
3.养殖场(户)每主动上交1头病死羊,给予6.5元补贴。无害化处理厂每回收1头病死羊,给予5.2元补贴;每处理1头病死羊,给予14.3元补贴。
4.养殖场(户)每主动上交1只病死蛋鸡(或鸭、鹅),给予0.5元补贴。无害化处理厂每回收1只蛋鸡(或鸭、鹅),给予0.4元补贴;每处理1只蛋鸡(或鸭、鹅),给予1.1元补贴。
5.养殖场(户)每主动上交1只病死肉鸡,给予0.25元补贴。无害化处理厂每回收1只肉鸡,给予0.2元补贴;每处理1只肉鸡,给予0.55元补贴。
6.养殖场(户)每主动上交1只病死兔,给予0.5元补贴。无害化处理厂每回收1只兔,给予0.4元补贴;每处理1只兔,给予1.1元补贴。
公示期限:2018年7月16日至2018年7月24日。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均可直接向主管部门当面反映,也可通过电话方式向主管部门反映。
举报电话:青岛市即墨区畜牧兽医局:88553520
青岛市即墨区财政局 :88551327
附件:2018年4月即墨区养殖环节病死牛羊禽兔无害化处理补助情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