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墨市场监管局

手机私自拆卸 消费者当担责

发布日期: 2018-06-04

  【案情介绍】

  近日,即墨区消保委接到消费者李先生的投诉。李先生反映,近期在即墨区某营业厅购买的上网卡和手机,第四天使用时上网卡不能正常使用,想要退机和上网卡,于是到该营业厅进行协商,因为李先生私自拆卸了手机营业厅不予退货,李先生称因上网卡不能正常使用认为是手机的问题才拆开手机察看的,协商无果,李先生投诉到即墨区消保委。

  【处理结果】

  接到投诉后,即墨区消保委工作人员立即进行了详细调查,经查证,即墨区某营业厅表示,因李先生所在区域信号原因导致上网卡不能正常使用,但因为李先生将手机私自拆卸,且在售后说明书上涂写,经向上级申请,得到的回复是无法退还,责任在李先生。但李先生称,因无法上网怀疑手机有故障才私自拆卸的,自己不承担责任。经调解,营业厅承诺,如果李先生能够找一张全新的说明书将手机恢复原包装样,可以为李先生办理退款。

  【案例评析】

  依据《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九条: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的规定,消费者李先生可以要求该营业厅办理退货或换货,但是在不能上网的情况下,李先生没有按照手机使用手册要求而私自拆卸了手机,按照《移动电话商品修理更换退还责任规定》第二十四条第四、五款“未按产品使用说明书要求使用、维护、保养而造成损坏的;非承担三包的修理者拆动造成损坏的”销售者可以不承担三包责任。

  【消费提示】

  通过此案,即墨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移动电话机时,在三包期内应注意以下几点:

  要保管好说明书、发票等有关的凭证。

  在三包期内不能私自打开手机的任何部位,一旦出现问题,销售者将不予退还。

  三、手机三包期有效期限为一年,自开具发货票之日计算。

  四、建议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家用电器、手机等物品时一定要到正规商店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