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即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第一批“一次办好”事项清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07-27
局属各单位:
为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厅字〔2018〕22号),落实《关于深化“一次办好”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实施方案》相关工作部署,根据青岛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一次办好”事项梳理公布工作的通知》,结合我局实际,现将“一次办好”事项进行公布。
附件:1.行政权力事项中的“一次办好”事项清单
2.公共服务事项中的“一次办好” 事项清单
青岛市即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7月27日
附件1 | |||||||||||||||
即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权力事项中的“一次办好”事项清单(第一批公布) | |||||||||||||||
报送部门单位(盖章): | |||||||||||||||
序号 | 办理项名称 | 对应的行政权力事项子项 | 对应的行政权力事项 | 服务对象 | 环节和流程 | 申请材料及数量 | 承诺完成时限 | 办理成本 | 是否为全程网办事项 | 是否为零跑腿事项 | 是否为“全省通办”“全市通办”或“全县(市、区)”通办事项 | 是否为受委托办理事项 | 备注 | ||
名称 | 编码 | 名称 | 编码 | ||||||||||||
1 | 公司(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 公司(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 3702820104301 | 3 | 1.受理 2.办理进程查询 3.获取审批决定书 | 企业名称申请书(原件:1份) | 3 | 0 | 是 | 是 | 是 | 否 | 行政许可 | ||
2 | 公司(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公司注销登记) | 公司(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 3702820104302 | 3 | 1.申请 2.受理 3.办理进程查询 4.获取审批决定书 | 1、《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原件:1份)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原件1份);(原件:1份) 3、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解散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原件1份);(原件:1份) 4、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清算报告的确认文件(原件1份);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确认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确认决议。有限责任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份有限公司由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确认文件;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确认文件;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在清算报告上已签署备案、确认意见的,可不再提交此项材料;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不提交此项材料;(原件:1份) 5、经确认的清算报告(原件1份)。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不提交此项材料,提交人民法院关于破产程序终结的裁定书(原件1份);(原件:1份) 6、清算组成员《备案通知书》(原件1份)。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不提交此项材料;(原件:1份) 7、税务机关出具的清税证明(原件1份)。如清算报告中已提供清税证明原件的,可以不另行提供;(原件:1份) 8、依法刊登公告的报纸样张(原件1份)。国有独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原件1份)。其中,国务院确定的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本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原件1份);设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复印件1份);(原件:1份) 9、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1份);(原件:1份) 注:(1)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适用本规范;(2)因合并、分立而办理公司注销登记的,无需提交第4、5、6项材料,提交合并协议或分立决议、决定。(原件:1份) | 5 | 0 | 是 | 是 | 是 | 否 | 行政许可 | ||
3 | 公司(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有限公司设立登记) | 公司(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 3702820104302 | 3 | 1.申请 2.受理 3.办理进程查询 4.获取审批决定书 |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原件:1份)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原件:1份) 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原件:1份) 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股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股东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股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原件:1份) 5、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及身份证件复印件;(原件:1份) 6、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及身份证件复印件;(原件:1份) 7、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原件:1份) 8、财务负责人信息及身份证件复印件;(原件:1份;复印件:1份) 9、联络员信息及身份证件复印件;(原件:1份;复印件:1份) 10、住所使用证明;(原件:1份) 1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1份) 12、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原件:1份) | 5 | 0 | 是 | 是 | 是 | 否 | 行政许可 | ||
4 | 公司未涉及登记事项备案 | 公司(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 3702820104302 | 3 | 1.申请 2.受理 3.办理进程查询 4.获取审批决定书 | (一)章程备案(原件:1份)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原件:1份)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原件:1份) 3、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备案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原件:1份)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原件:1份) 5、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其中股东变更登记无须提交该文件,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修改公司章程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二)董事、监事、经理备案(原件:1份)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原件:1份)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原件:1份) 3、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备案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原件:1份) 4、提交有关董事、经理、监事发生变动的文件。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由符合章程规定表决通过比例的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或其他批准文件。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会议记录(由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书面决定(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提交新任董事、监事、经理身份证件复印件。(三)公司清算组备案(原件:1份)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原件:1份)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原件:1份) 3、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备案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原件:1份) 4、关于成立清算组的决议、决定。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关于成立清算组的决议(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份有限公司提交关于成立清算组的股东大会记录(由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关于成立清算组的书面文件。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关于成立清算组的书面文件(加盖公章)。人民法院组织清算的无须提交股东会决议,提交人民法院成立清算组的决定。人民法院裁定解散的,还应提交法院的裁定文件。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的还应提交行政机关的相关决定。(原件:1份) 6、清算组成员身份证明。(原件:1份) 7、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1份) | 3 | 0 | 是 | 否 | 是 | 否 | 行政许可 | ||
5 | 合伙企业及分支机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 合伙企业及分支机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 3702820104303 | 3 | 1.申请 2.受理 3.办理进程查询 4.获取审批决定书 | 合伙企业申请设立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1.全体合伙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2.全体合伙人的身份证明;3.全体合伙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4.合伙协议;5.全体合伙人对各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出资的确认书;6.主要经营场所证明。(原件:1份) 合伙企业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1.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委派代表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2.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变更决定书,或者合伙协议约定的人员签署的变更决定书。(原件:1份) 合伙企业申请注销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1.清算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2.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合伙企业依照合伙企业法作出的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合伙企业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撤销的文件;3.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的清算报告。(原件:1份) 合伙企业申请设立分支机构,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1.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2.全体合伙人签署的设立分支机构的决定书;3.加盖合伙企业印章的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4.全体合伙人委派执行分支机构事务负责人的委托书及其身份证明;5.经营场所证明。(原件:1份) | 3 | 0 | 是 | 是 | 是 | 否 | 行政许可 | ||
6 | 个人独资企业及分支机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 个人独资企业及分支机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 3702820104304 | 1 | 1.申请 2.受理 3.办理进程查询 4.获取审批决定书 | 个人独资企业申请书(原件:1份) 委托人授权证明(原件:1份) 住所证明(原件:1份) 投资人身份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1份) 名称核准通知书(原件:1份) | 3 | 0 | 是 | 否 | 否 | 否 | 行政许可 | ||
7 | 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 | 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 | 3702820104306 | 3 | 1.申请 2.受理 3.办理进程查询 4.获取审批证照 | 申请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应当向区市场监管局提交下列材料:(一)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设立大会纪要; (三)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章程; (四)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五)载明成员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以及成员出资总额,并经全体出资成员签名、盖章予以确认的出资清单; (六)载明成员的姓名或者名称、公民身份号码或者登记证书号码和住所的成员名册,以及成员身份证明; (七)能够证明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其住所享有使用权的住所使用证明; (八)全体设立人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原件:1份) 申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名称、住所、成员出资总额、业务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做出变更决定之日起30日内应当向区市场监管局提交下列材料: (一)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做出的变更决议; (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 (四)法定代表人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原件:1份) 申请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销登记,自成立清算组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由清算组全体成员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的代理人向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并提交下列文件: (一)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法做出的解散决议,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撤销的文件,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 (三)成员大会、成员代表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的清算报告; (四)营业执照; (五)清算组全体成员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原件:1份) | 5 | 0 | 是 | 否 | 否 | 否 | 行政许可 | ||
8 | 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 | 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 | 3702820104307 | 1 | 1.申请 2.受理 3.办理进程查询 4.获取审批决定书 | 申请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应当向市市场监管局各市场监督管理所提交下列材料:(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经营场所证明;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原件:1份) 申请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申请书;(二)申请经营场所变更的,应当提交新经营场所证明;(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原件:1份) 申请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本及所有副本;(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原件:1份) | 1 | 0 | 是 | 否 | 否 | 否 | 行政许可 | ||
9 | 企业集团设立、变更、注销登记(企业集团成员变更登记) | 企业集团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 3702820104310 | 3 | 1.申请 2.受理 3.办理进程查询 4.获取审批证照 | 1、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集团变更登记申请书》(母公司加盖公章)(原件1份);(原件:1份) 2、母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母公司加盖公章)(原件1份,纸质)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1份);(原件:1份) 3、新成员申请加入集团、承认集团章程的文件(原件1份);(原件:1份) 4、母公司与新加入子公司的资产关系证明:选择提交:子公司登记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或子公司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复印件、或子公司出具的股权证明。(原件1份);(原件:1份) 5、新加入集团成员的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1份);(原件:1份) 6、《企业集团登记证》(原件1份)。(原件:1份) | 3 | 0 | 是 | 是 | 是 | 否 | 行政许可 | ||
10 | 企业集团设立、变更、注销登记(企业集团名称变更登记) | 企业集团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 3702820104310 | 2 | 1.申请 2.受理 3.办理进程查询 4.获取审批证照 | 1、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集团变更登记申请书》(母公司加盖公章)(原件1份);(原件:1份) 2、母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母公司加盖公章)(原件1份)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1份);(原件:1份) 3、企业集团章程或者企业集团章程修正案(母公司加盖公章)(原件1份);(原件:1份) 4、《企业集团登记证》(原件1份)。(原件:1份) | 3 | 0 | 是 | 是 | 是 | 否 | 行政许可 | ||
11 | 企业集团设立、变更、注销登记(企业集团母公司名称变更登记) | 企业集团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 3702820104310 | 2 | 1.申请 2.受理 3.办理进程查询 4.获取审批证照 | 1、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集团变更登记申请书》(母公司加盖公章)(原件1份);2母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母公司加盖公章)(原件1份)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1份);(原件:1份) 3、修改后的企业集团章程或者企业集团章程修正案(母公司盖章)(原件1份);(原件:1份) 4、母公司的登记机关出具的名称《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复印件1份);(原件:1份) 5、母公司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原件:1份) 6、《企业集团登记证》(原件1份)。(原件:1份) | 3 | 0 | 是 | 是 | 是 | 否 | 行政许可 | ||
12 | 企业集团设立、变更、注销登记(企业集团母公司住所变更登记) | 企业集团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 3702820104310 | 2 | 1.申请 2.受理 3.办理进程查询 4.获取审批证照 | 1、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集团变更登记申请书》(母公司加盖公章)(原件1份);(原件:1份) 2、母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母公司加盖公章)(原件1份)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1份);(原件:1份) 3、修改后的企业集团章程或者企业集团章程修正案(母公司盖章)(原件1份);(原件:1份) 4、母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原件:1份) 5、《企业集团登记证》(原件1份)。(原件:1份) | 3 | 0 | 是 | 是 | 是 | 否 | 行政许可 | ||
13 | 企业集团设立、变更、注销登记(企业集团设立登记) | 企业集团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 3702820104310 | 2 | 1.申请 2.受理 3.办理进程查询 4.获取审批证照 | 1、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集团设立登记申请书》(母公司加盖公章)(原件1份);(原件:1份) 2、母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母公司加盖公章)(原件1份)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1份);(原件:1份) 3、集团章程(母公司加盖公章)(原件1份);(原件:1份) 4、集团成员申请加入集团、承认集团章程的文件(原件1份);5母公司持有子公司的所有权或者股份的证明:选择提交:子公司登记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或子公司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复印件、或子公司出具的股权证明(原件1份);(原件:1份) 6、集团成员的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1份)。(原件:1份) | 3 | 0 | 是 | 是 | 是 | 否 | 行政许可 | ||
14 | 企业集团设立、变更、注销登记(企业集团注销登记) | 企业集团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 3702820104310 | 2 | 1.申请 2.受理 3.办理进程查询 4.获取审批证照 | 1、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集团注销登记申请书》(母公司加盖公章)(原件1份);(原件:1份) 2、母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母公司加盖公章)(原件1份)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1份);(原件:1份) 3、《企业集团登记证》(原件1份)。(原件:1份) | 5 | 0 | 是 | 是 | 是 | 否 | 行政许可 | ||
15 | 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登记 | 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登记 | 3702820104315 | 1 | 1.申请 2.受理 3.办理进程查询 4.获取审批证照 | 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原件:1份)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原件:1份) | 3 | 0 | 是 | 是 | 否 | 否 | 行政许可 |
附件2 | ||||||||||||||
即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共服务事项中的“一次办好”事项清单(第一批公布) | ||||||||||||||
报送部门单位(盖章): | ||||||||||||||
序号 | 办理项名称 | 对应的公共服务事项子项 | 对应的公共服务事项 | 服务对象 | 环节和流程 | 申请材料及数量 | 承诺完成时限 | 办理成本 | 是否为全程网办事项 | 是否为零跑腿事项 | 是否为“全省通办”“全市通办”或“全县(市、区)”通办事项 | 备注 | ||
名称 | 编码 | 名称 | 编码 | |||||||||||
1 | 山东名牌认定推荐 | 山东名牌认定推荐 | 23 | 2 | 1.山东名牌申报 | 山东名牌产品申请表(原件:1份) 山东省服务名牌申请表(原件:1份) | 1月 | 0 | 否 | 否 | 否 | |||
2 | 青岛市标准化项目资助奖励 | 青岛市标准化项目资助奖励 | 2 | 1.申报流程 | 青岛市标准化资助奖励资金申请表(格式以每年发布文件为准)(原件:1份) | 0 | 0 | 否 | 否 | 否 | ||||
3 | 信息公开(依申请服务) | 信息公开 | 3 | 1.申请 2.办理 | 信息公开申请(原件:1份) 信息公开申请表(原件:1份) 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1份) | 15 | 0 | 是 | 否 | 是 | ||||
4 | 企业登记档案资料查询 | 企业登记档案资料查询 | 3 | 1.档案查询 | 身份证明(原件:1份) 单位介绍信(原件:1份) | 0 | 0 | 否 | 否 | 是 | ||||
5 | 消费者投诉调解 | 消费者投诉调解 | 1 | 1.电话、来访 2.投诉受理 3.登记录入 4.调解 | 消费者姓名、电话(复印件:1份) 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复印件:1份) 投诉的要求、理由及相关的事实根据(原件:1份) 投诉的日期(复印件:1份) | 7 | 0 | 否 | 否 | 是 | ||||
6 | 个体工商户登记档案资料查询 | 个体工商户登记档案资料查询 | 3 | 身份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1份) 单位介绍信(原件:1份) | 0 | 信息检索费 4元/小时/人;复印纸(A4)0.5元/张 | 否 | 否 | 是 |